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和《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科大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支持我校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高水平成果,现启动2025年度“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型
1.科研重点创新团队项目:围绕重点学科领域,凝练科研方向,组建大团队,突破大成果和大项目。科技类每项拟资助60万元左右,社科类每项拟资助25万元左右。经费一次核定,分二期核拨。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着眼未来,大力扶持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助力学术发展。科技类项目每项拟资助4-5万元左右,社科类项目每项拟资助2-3万元左右。经费一次核定,分二期核拨。
3.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紧扣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最新要求,开展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的科学研究,培育队伍,提升教育工作水平。重点项目每项拟资助3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项拟资助1万元左右。经费一次核定,分二期核拨。
本专项限定主题申报,重点项目着重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开展研究阐释,一般项目需结合学校党建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研究阐释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选题方向为:
(1)高校党建“四个融合”行动与党建“双创”研究
(2)高校深化“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研究
(3)党建联建助企赋能研究
(4)支部联村共建助力共富研究
(5)高校组织员工作室领航创建路径研究
(6)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阐释
(7)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研究阐释
(8)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研究
(9)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建设探索研究
(10)学校“卓越”文化建设路径研究
(11)学校“绿色低碳”、“智能+”等特色校园文化建设路径研究
(12)学校融媒体中心建设与管理实践研究
(13)高校教育领域网络热点舆情分析及处置路径研究
所有项目实际资助经费结合申报情况以立项为准。
二、申报流程
(一)科研重点创新团队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人请按规定填写附件2:“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学院(部)进行形式审查、择优遴选、排序推荐、公示。
2.学院推荐的申请人登陆“浙江科技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若第一次登陆系统: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并完善科研系统中的个人资料),点击“校内项目申报”,选择“申报列表”中的项目条目,进行系统申报(注:科研秘书审核通过时,需在“审核意见”填写该项目在所在项目类别里的排序)。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填写附件3:“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排序表”。
各学院(部)请于3月17日下午3:00前将汇总排序表电子稿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ny201500@163.com;纸质汇总表(需签字盖章)、申请书纸质稿(申请人手写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科研重点创新团队项目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行政楼301科研处王老师处。
3.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其中科研重点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人须参加答辩(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批准下达。
(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1.申请人请按规定填写附件2:“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并于3月17日下午3:00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代表性成果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上交至行政楼414党委宣传部李月宁老师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zust.edu.cn,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290。
2.党委宣传部负责形式审查、择优遴选、公示。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组或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含主持的项目数),同一科研业绩只能在一个项目中使用。
2.对于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或已结项项目,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项的情况,或被撤项、或被终止情况的,其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3.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科研重点创新团队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 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认定为硕士生导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项目其成员中40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50%。所有项目申报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于项目申报时确定,原则上后期不允许变更。
4.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人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且一线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
四、其他要求
1.优先支持以行业领域发展需求为导向组建学科交叉团队,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目标,锚定地方经济社会、产业行业发展的应用研究项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奋力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大学建设。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限额申报,各学院限报数额详见附件5:2025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额表。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项目中关于服务安吉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项目不得少于学院该类项目申报总数的1/3(四舍五入计算),未达标则学校统筹安排。
4.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研究周期内确实无法按时完成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到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按撤项处理。
5.本次立项的项目,预期在2025年年底进行项目中期检查,于2026年年底组织项目验收,具体以通知为准。
具体申报与结项要求,请参阅《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科大科〔2024〕17号)。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印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浙江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排序表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附件5:2025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额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070671
科研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