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浙科院外【2015】1号文)及《浙江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学期项目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基于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英语成绩以及面试成绩,学院拟提交以下名单交由学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拟评奖学金等级 |
诸子仪 | 服装设计与工程162 | 1160830032 | 一等奖学金 |
公示为期五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艺术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方式:B1-205 汤老师, 电话:0571-85070553
艺术学院
2017年11月10日
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