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24 11:27]
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术水平高,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指导研究生经验丰富,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2.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者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年龄在40岁左右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学者要占较大比例;
4.所在学科应具有相应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
5.本人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推荐程序及数量
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研究推荐上报1人(需经过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专家不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重复推荐)。各学位点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科处。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于2018年6月1日前将本学位点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简况表(见附件2)各一式2份报送学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ustxkc@126.com。
附件:《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含专家推荐汇总表及专家简况表)
学科处
2018年5月24日
附件资料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省学科评议....doc
此次推荐,请各位符合条件的相关老师,首先进行自我推荐,并于2018年5月27日16:00前将附件1:专家推荐汇总表和附件2:专家简况表电子稿发学科秘书邮箱147397313@qq.com,过期不侯,学院将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16:30于B4-304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
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