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确保科研项目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管理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横向立项项目同时符合科研项目的属性及经费来源的规定,即项目应当具有科学研究性质,或者需要运用科研知识来开展项目研究、提供服务,且其研究内容和成果转化应当具有创新性、创造性及相应知识产权;同时,科研项目及其经费应当来源于市场竞争、市场委托方式,并符合学校科研发展方向和学科建设需求。同时,各学院(部)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科研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进度管理
为有效监督横向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学院(部)应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情况跟踪、阶段性成果评估、经费使用监督等,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三、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为有效落实横向科研项目进度管理工作,各学院(部)需对本学院已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整改到期但未结项的项目,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项,或签订补充协议进行项目延期或终止。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务必尽快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科研处将对各学院(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将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宁尚彬 电话:85070131
科研处
2025年1月13日